法条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头条 > 列表
  • 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最新

    2022-10-25 119人看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8月29日)沪府办规〔202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19〕8号)同时废止。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最新

  • 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最新修订

    2022-10-24 267人看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7月4日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最新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

  • 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最新版

    2022-10-24 190人看过

    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最新版(试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7月2日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文

    2022-10-24 246人看过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第三条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

  •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最新

    2022-10-24 134人看过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最新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有本级政府办公厅(室)、监察、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考评工作。第

  •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全文

    2022-10-21 461人看过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全文(2017年6月26日国家统计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统计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规范统计执法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统计执法证的申请、印制、核发、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 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最新(粤府令第295号)

    2022-10-21 198人看过

    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9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

  • 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最新规定

    2022-10-21 385人看过

    沪府规〔2020〕3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最新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

  • 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

    2022-10-21 172人看过

    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已经2019年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局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局长宁吉喆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一、分类目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科学界定养老产业统计范围,准确反映养老产业发展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养老产业的决策部署

  • 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2022-10-21 134人看过

    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发改财金〔2022〕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较多困难。为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经国务

  • 1

    退役军人2年、5年、8年、12年补助标准2024【项目明细】1 两年兵退伍补助标准部队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 年,两年总计9000元。地方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 年,两年总计9000元。义务兵优待金:11000元 年,两年总计约22000元。义务兵津贴:1100元 月,两年总计约25200元。退伍费用包括职业年金:约25945元。各类保险(养老、医保):约34968元。合计:约126114元。

  • 2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2024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1 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每月补贴五百元。2 原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四百五十元。3 原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四百元。4 原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六十元。5 原营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二十元。6 原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三百元。对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贴的标准,各省政策具有差异,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法律依据:《

  • 3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新政策2024男女双方都是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有些地区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还出台了补助措施,如河南省规定给每个家庭每年补助960元养老,辽宁补助2000元,

  • 4

    民政部对退伍军优抚的规定20241、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2、带病回乡

  • 5

    党费收取新标准2024计算公式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 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 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