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释义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来源:律科网整理 2024-05-06 13:42:22 人看过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内容如下: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小编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主旨

  本条是关于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的规定。

  释义

  一、本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包括:

  1.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市区内土地、城市规划区外现有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设施、军事设施、工矿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国营农场内的建设用地等。

  2.依法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

  3.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国有农用地。

  国家对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办法,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永久属于国家,不可流动,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动,即可以出让(或划拨)、转让、抵押等。

  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供方式,在计划经济下,是采用单一的划拨用地方式。《宪法》和原《土地管理法》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于1990年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经过近十年的改革和探索,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也从单一的出让发展到出让、租赁和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基本确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采用有偿使用和划拨两种方式的基本架构。修改《土地管理法》时又对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经验进行了总结,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研究,借鉴了国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土地的经验。确定国有土地的供应方式以有偿使用方式为主,有偿使用和划拨方式并存的基本思路。

  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是今后供地的主要方式,今后除一些经批准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外,都应当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一次性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按目前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由国家和土地使用权受让方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来约定,但国家对出让的最高年限有具体规定,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合同约定的年限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最高年限,超过最高年限的无效。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也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使用期届满,如果仍需继续使用可以依法重新申请,批准后重新签定土地使用合同。否则土地无偿收回。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国家一般不得收回,如因公共目的确需收回,应当按使用的年限及土地使用者开发投资情况予以补偿。

  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期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补充合同。否则,将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

  目前,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一般有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三种形式。(1)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受让方),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评标决标、择优而取。招标的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指引(或招标须知)、投标书、中标证明通知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土地使用条件)等。这里要说的是招标出让中能否中标不完全决定于地价,还应考虑对土地的综合利用规划方案等因素。(2)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利用公开场合由政府的代表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拍卖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委托拍卖行拍卖),由拍卖主持人首先叫出底价,诸多的竞买者轮番报价,最后出最高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拍卖方式充分引进了竞争机制,政府也可以获得最高地价。但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采用拍卖方式的,只有一些竞争性很强的行业用地可以采用。拍卖前,要对土地先作好规划,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付款方式和使用条件等。(3)协议出让是指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说,应先由用地者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经批准后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地价、出让年限、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以及土地使用条件,经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出让基本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缺乏公开性和公平竞争。但对一些缺乏竞争的行业和大型设施用地还是必要的,仍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之一。

  2,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即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国家缴纳租金的行为。目前这种方式正在试点之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弥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一些单位一次支付出让金有困难,或不需要长时期的使用土地者,满足了中小投资者的需要,更具有灵活性。同时对现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轨道也是一种很好的办法。目前有关法规的制定正在研究之中。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即将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为国家的投资计作国家的股份。实际上这一种方式也可以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方式在目前的国有企业改制改组中采用较多,既解决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问题,又为国有困难企业的改制改组创造了条件。这主要是针对现有国有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改制时适用。对企业新增用地,特别是征用土地之后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的不能采用这种方式。

  四、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权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1)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规定。(2)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即不得流转。如果需要转让、出租、抵押等,应当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或经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不需要使用时,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得改变,要改变用途要经批准,并重新签订合同。不属于划拨范围的,要实行有偿使用。(4)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需缴纳国家取得土地的成本和国家规定的税费,不需缴土地有偿使用费。

  因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给予的一种特殊政策。因此《土地管理法》对可以采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主要有:

  1.国家机关用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行政机关,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或职能部门;国家审判机关,指各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国家军事机关,指国家军队的机关。

  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线路等输电、输油、输气管线;其他军事设施。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桥涵、市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消防、路标、路灯等设施用地。

  4.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各类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防疫站等文体、卫生、教育、福利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以及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项目;水库、防洪、江河治理等水利项目用地。

  6.其他项目用地,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

  这里要说的是,不是所有上述项目都一律采用划拨方式供地,而只是这些项目中政府认为应当予以扶持,并给予政策上优惠的经过批准后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严正申明:未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本站出处链接,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近日有不法分子严重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四十三条

    202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或者滥伐的林木的处罚。一、本条是这次修改的森林法中新增加的条款。本条是根据实践中发生的大量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修订版

    202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修订版目录第一编绪论第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文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三章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编绪论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由中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枣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当时出席会议的常委委员一百二十七人,对该法投赞成票的为一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202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修订版第七十九条

    202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修订版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八十八条

    2022-0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释义: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决定;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或者撤销药品批准文件的,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决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行使行政处罚权机关的规定。一、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几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第十四条

    2022-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干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最新【全文】

    2022-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释义最新【全文】目录第一部分绪论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第三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四章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五章价格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部分绪论价格活动的基本规范价格,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极为广泛的影响,牵动着生产、生活的脉搏;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在经济改革中,处于中心的位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中,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五十二条

    2022-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释义】本条是关于撤销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一、撤销公务员奖励的法定事由公务员奖励的撤销,是指公务员获得奖励以后,因出现法定事由,而由有权机关取消其奖励的一种法律行为。撤销奖励的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全文】

    2022-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全文】目录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第四章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卞耀武人类在大气中生存和发展,必然地要关心大气状况,尤其是在认识到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损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并且还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防治大气污染便成为普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主旨和释义

    2022-0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主旨和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理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内容如下: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主旨本条是关于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释义和理解本条规定了两种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2023年全文【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2023年全文【最新版】目录第一部分绪论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规范卞耀武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部分绪论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规范由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6个月的审议,并作了若干修改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内容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内容、主旨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2条内容、主旨及释义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内容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全文【最新版】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全文【最新版】目录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部分绪论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运用的范围日渐广泛,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在其显现出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因此,规范这种交易方式,确立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制定招标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最新【全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最新【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释义]本条是对保险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保险是随着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内容如下: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主旨本条是关于违反危

  • 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戒毒条例第十八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第十八条内容如下: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一)戒毒知识辅导;(二)教育、劝诫;(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主旨本条是关于社区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内容如下: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